預約:可填寫本頁下方基本資料,或利用電話(預約專線:04-8346028),由行政人員為您安排時間及心理師。
初談:第一次前來諮商所,心理師瞭解主訴和需求,並收集相關資料。提供後續諮商安排的建議,如諮商次數、方式(個別、家庭、婚姻、團體、訓練課程)等。如有需要,則安排相關心理測驗,並進行評估。
評估:初談及測驗完成一週後,評估分析目前心理狀況,提供心理測驗報告書,後續治療計畫及其他相關建議。
每次諮商時間為50分鐘,彈性10分鐘。
由您和心理師共同決定諮商次數後,向行政人員確定諮商日期及時間。
安排定期諮商者,若未經與心理師之共同商議,不得逕自停止諮商。
諮商療程結束前,由諮商師與案主雙方評估諮商是否結束或繼續。
依收費公告為標準,本所保留彈性變動之權利。
進行諮商會談安排後,於櫃檯完成諮商費用之繳納。